为解决村用集体经费紧缺的问题,晋源区晋源街办梁家寨村村委会主任马庆国采伐集体林木1500多株,获利20余万元。昨日,晋源区检察院披露,马庆国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已被批准逮捕。被批捕后,马庆国悔恨不已:“这都是不学法惹的祸啊!”
今年33岁的马庆国,原为晋源区晋源街办梁家寨村村委会主任。2006年3至4月,刚刚上任的他,面对村集体拖欠水电费、民办教师工资等问题,和村支部书记商量召开村委会、村民代表大会,决定卖村集体树木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。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未颁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马庆国采伐梁家寨村集体的杨树、柳树1514棵,被伐林木蓄积563.3482立方米,获利20.85万元,用于村集体开支。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马庆国怎么也想不通,为集体办事,砍伐树木是集体研究决定的,而且自己一分钱也没有中饱私囊,为何落得坐牢的下场。
《刑法》规定: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,不按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采伐所指定的采伐区域和采伐要求,任意滥伐森林或其它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。单位犯此罪的处罚金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。晋源区检察院有关人员表示,马庆国犯罪的根源是不学法、不懂法,而加强农村干部的法律教育、提高农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是预防农村干部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。(宋丽、赵继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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